撥款申請 |
現時基金會提供以下兩類撥款,歡迎地區團體申請,以舉辦各項慈善活動:
資助沙田區活動中未能在現行機制獲得資助而具慈善性質的項目。
所有申請機構於每個財政年度最多可提交兩項不同的申請,總申請額不多於十萬。各項計劃均須在申請日期起計之一年內展開以及計劃展開後兩年內完成。
為社會上因不幸事故、意外或災難所影響之人士或其家屬,提供緊急的經濟支援,以助他們渡過難關。
申請表可於基金會網站下載,電郵已填妥表格到基金會秘書處。沙田社區基金每年進行三次審批。截止撥款申請日期為每年的一月一日、五月一日、九月一日。緊急援助的個案則全年接受申請,申請一般可於三至四天內收到援助金。